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办学校2025-2026学年计划招聘临时聘用专任教师(以下简称“临聘教师”),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招聘。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临聘教师287名,详见《南海区里水镇公办学校2025-2026学年临聘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不含里水镇公办学校在职临聘教师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和社会主义制度招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招聘。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招聘。
4.专业对口招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2)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招聘。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也可接受报名,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盖章)、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招聘。如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与参考目录不完全一致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位证书(如有)及成绩单(如有),并附两者由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审核通过视为专业对口。
(2)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相符招聘。
5.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招聘。报考人员如在报考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需以《承诺书》的形式,承诺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合同;报考时一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不得报考。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
四、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招聘。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2025年7月12日9:00-7月16日17:00期间(逾期不接受报名)登录小程序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3)招聘。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报名链接:hts://f.wps.cn/g/XaP0FPR8/招聘,或微信扫二维码: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登录小程序进行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及应聘岗位选择招聘。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或后补报名信息、材料、应聘岗位。如果同一身份证出现两条或以上报名记录的,以最后一条报名记录为准,请考生谨慎操作。
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上传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招聘。
(二)网上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在系统上传的报名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招聘。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审核结果于2025年7月17日17:00后在里水镇人民官方微信公众号“梦里水乡”上公布,考生可以关注公众号查询审核结果招聘。
(三)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在2025年7月19日上午8:00-9:00在各招聘单位分考场进行,由招聘单位根据网上资格审核通过考生提供的纸质版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招聘。现场资格复审通过方能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按照附件3的内容提交复审资料。
(四)面试
面试在各招聘单位分考场进行,面试时间初定2025年7月19日上午9:00-12:00招聘。
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招聘。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进行命题,专业技能水平测评方式为说课、作课、特长技能展示等。
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按照招聘单位同一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等额体检人员招聘。考试当天在各学校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考察
以《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为基本标准,结合我镇招聘要求安排体检并审核体检报告招聘。
体检合格者,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招聘。
考生不按时、不按要求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通过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均通过的,由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5日招聘。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与临聘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招聘。
(七)补录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自动放弃资格的、或没有按时参加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经里水镇教育发展中心临聘教师招聘工作小组核准,学校可申请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招聘。
五、其招聘他
(一)本公告含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招聘。
(二)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限均为2025年9月1日招聘。
(三)考生填写信息及上传资料失误、不完整、无效(包括不清晰、不准确)导致审查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招聘。
(四)有下列情形的人员招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招聘。
2.参加我区以往教职员公开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招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招聘。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招聘。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解除合同;构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招聘单位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