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学生毕业生档案的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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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中专学生毕业时,本人档案一般都从学校通过机要邮递或专人送达市州人才交流中心。经本人向学校申请,其档案流向通常有四种选择:

1、留在学校。按相关规定,暂缓就业者可以在学校放两年,期满后学校不再保管。

2、回原籍。如果毕业生未就业或没有向学校申请档案去向,学校将档案转回毕业生入学前所在地市州人才交流中心,如本人未申请托管服务,将转回其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3、到工作单位。主要限于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

4、工作单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如你愿长期就业于该地,可以转入该地。

按现行档案管理办法,毕业生档案原则上由市人事局或教育局统一接收,区市县的毕业生档案(未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托管的)由市人才交流中心统一传递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补充一点:参工前,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乱。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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