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简介 内江市人事代理管理办法
内江市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的方法 关于实行《人事代理证》制度的通知
服务电话:0832-2037218 人事代理联系人:梁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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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精神,针对流动人才工作地点分散,工作单位变动频繁,需人事资信证明材料的场合较多等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人事代理制度,规范代理行为,更好地为委托方和委托人员服务,经研究,在全市人事代理中实行《人事代理证》制度。
     
《人事代理证》的主要用途为:证明持证人个人基本情况;证明持证人身份、资历;证明持人人才素质测评情况;说明持证人的人事档案的户口所在地;档案查询;免费参加发证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活动。
     
《人事代理证》由内江市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印制,各区、县人才交流机构按管理权限在审查办理和续签人事代理工作时一并发给委托方;应按要求在明显位置填有发证的人才交流机构的电话号码,供单位对其内容真实性进行查询;《人事代理证》实行有效期的年审制,由发证机关进行每年一审,逾期不年审即自行作废。
 各地应按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对《人事代理证》进行严格管理,认真负责的如实真写。发证机关即人才交流机构应加盖公章,贴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尔后必须加盖发证机关或政府人事部门的骑缝钢印。
      《人事代理证》的实行是一项新的工作,应加强发放和使用中的管理工作,在执行中如有什么新情况,请及时告诉我们。